近年来,金融租赁行业监管趋势逐步趋严,旨在引导行业回归本源,发挥“融物+融资”属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虽然目前重量级政策主要围绕金租公司开展,尚未出台文件要求商租公司立刻向直租或产业方向转型,但预计未来二者的监管导向将趋同,商租公司提前谋划转型成为必然选择。受化债政策的影响,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城投业务受到一定限制,同时低利率环境也导致行业竞争加剧。
设备更新、“双碳”战略、十五五规划等国家宏观政策也为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带来了机遇。
相较于未转型的样本商租公司,转型中的样本商租公司面临更大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下降压力。相较于商租公司,金租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业务转型力度更大。金租行业整体直租业务投放及占比均有明显提升,行业转型成效初步显现,但头部金租公司和中小金租公司的业务结构分化较大。样本金租公司整体面临业务规模增速放缓、盈利水平下降的压力,但资产质量有所提高。
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是大势所趋,但行业竞争加大,转型难度也进一步提高。融资在转型过程中应保持谨慎,切勿盲目“跟风”,应根据自身资源禀赋,选择适合自己的转型路径。虽然融资租赁公司会面临转型初期的“阵痛”,但若转型成功,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结构将更加合理,实现企业良性发展,最终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正文
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银行信贷以外的重要金融工具。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分为狭义的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商租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租公司”)。商租公司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制定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实施监管。金租公司作为非银金融机构,由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实施监管。本文的融资租赁公司系广义的融资租赁公司,即包含商租公司和金租公司。随着前期行业粗放式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偏离融物本源,忽视租赁物合规管理和风险缓释作用,以融物为名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热衷于与城投平台合作开展非标融资、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凸显。近年来,在监管收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外部环境下,行业长期隐藏的问题演变为风险,融资租赁公司陆续主动或被动开始思考转型路径。与此同时,近年来,为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监管部门正加速出清“失联”“空壳”等一批非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从2020年的巅峰期(12156家)逐年下降,截至2025年6月,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下降至7020家,其中,金租公司70家、商租公司6950家。
一、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的外部环境
(一)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的外部压力
1.监管政策引导行业回归本源,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2022年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提出要加强构筑物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监管,作为租赁物的构筑物须满足所有权完整且可转移、可处置、非公益性、具备经济价值的要求,严禁将道路、市政管道、水利管道、桥梁、坝、堰、水道、洞,非设备类在建工程、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被处置后可能影响公共服务正常供应的构筑物作为租赁物,并开展为期三年的构筑物租赁业务压降工作。该政策从从租赁物的角度限制了金融公司的城投业务,传统城投业务中常见的管网、道路等租赁物已不再具备操作可行性。
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金规〔2023〕8号,以下简称“8号文”),明确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同时加强新增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的限额管理,力争在2026年实现年度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成为近年来金融租赁行业转型发展的最大指引目标。
2024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金办发〔2024〕91号,以下简称《业务清单通知》),通过明确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范围,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业务方向和业务结构。
2025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5〕25号),聚焦金租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特色,突出对业务流程各环节中与租赁物相关的管理要求,旨在树立鲜明导向,引导金租公司紧紧围绕企业设备资产需求,贴近产业、服务产业、深耕产业,逐步形成产业特色突出的金融服务模式。
目前,对于商租公司的监管文件主要是原银保监会下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台的配套监管文件。河北、江苏、山东、福建、湖南等地的地方金融监管局相继出台对商租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引,限制商租公司违规向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2025年以来,上海、天津、重庆等地的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新的商租公司监管文件,向金租公司的监管导向靠拢。例如,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商租公司有序压降存量涉地方债务业务,鼓励商租公司积极服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提出商租公司应立足资源禀赋,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导向的领域,逐步提高直租业务占比。《重庆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支持商租公司探索与大型设备、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等设备类资产相适应的业务模式,发挥普惠金融功能,助力小微企业与涉农企业设备更新及盘活设备资产。
总体看,金租行业监管趋势逐步趋严,旨在引导金租公司回归本源,发挥“融物+融资”属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虽然目前重量级政策主要围绕金租公司开展,尚未出台文件要求商租公司立刻向直租或产业方向转型。但由于商租公司和金租公司同隶属于金融监管总局管理,二者的监管思路未来可能趋同。商租公司亦将面临来自监管层面的业务结构调整的要求,应提早准备应对之策,实施转型是必然之举。
2.城投企业化债对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的冲击
城投业务是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城投公司背靠政府信用,单笔金额规模大、融资项目收益率较高,对业务专业性的要求相对不高,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都涉足城投业务,甚至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把城投业务作为主要业务板块。根据企业预警通统计的租赁融资事件,融资租赁公司城投业务从2013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投及城投子公司租赁融资金额占所有租赁事件融资金额的比例高于30%,是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之一。
新一轮的一揽子化债政策约束了城投企业非标融资,融资租赁公司城投业务受阻。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标志着新一轮化债周期的开始,随后《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关于优化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有关事项》(以下简称“134号文”)、《关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的通知》(以下简称“150号文”)等相关政策密集出台。非标融资方面,“35号文”明确提出“对存续非标利率适度打折,不得对高息非标债务进行简单刚兑”,稳妥压降重点省份融资平台非标债务规模,对于高息非标债务通过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降低利率水平。“35号文”延续了对城投融资“严控增量”的核心思路,不同类型城投的非标新增均遭约束。其中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非标融资仅能用于借新还旧且不含利息,彻底杜绝新增非标增量;高风险重点省份的参照平台类国企,非标融资同样仅限借新还旧;即便其他省份的参照平台类国企,非标新增融资也需省级政府出具同意文件,门槛大幅提高。信托、融资租赁等非标核心渠道进一步收缩。在化债政策下,城投企业用低息的银行资金置换高息的非标债务,部分地区城投企业也设置了融资成本上限,融资租赁公司城投业务利差空间进一步压缩,业务投放空间受限。此外,融资端的要求也从另一方面限制了融资租赁公司城投业务的发展。据了解,融资租赁公司用应收融资租赁款质押进行银行贷款时,银行会对承租人是否为隐债主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核查;在发行ABS时,交易所也会核查资产包的承租人是否为名单内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隐债主体。
从图1和图2可以看到,从2022年起,城投及城投子租赁融资金额整体呈下降趋势,占所有租赁事件融资金额的比重整体下降,但城投公司和城投子公司有所分化。城投公司的租赁融资金额占比由2021年的22%下降至2024年的10%,城投子的租赁融资金额占比则由2021年的16%增长至2024年的21%。也从另一方面说明城投平台租赁业务发展受阻后,融资租赁公司将业务主体转移到城投子公司,以规避一些业务限制。
化债过程中,城投企业不确定性增加,城投业务风险加大。在一揽子化债政策的背景下,城投平台基本面也产生了变化。根据2025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及《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等政策,要求2027年6月底之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城投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剥离政府投融资职能。城投平台转型进程将加快,信用分化将进一步加剧。经济发达地区、行政层级更高的城投平台,国有资产更加优质、地方财力更加强劲、可以获得的政府支持力度更大,更易通过城市运营、产业投资等模式成功转型为综合运营商,融资渠道更加丰富,实现信用水平提升和良性发展。相反,财力薄弱、资源匮乏地区的城投平台,受制于高债务负担,现金流创造能力弱、转型空间有限,融资渠道持续收缩,部分边缘平台可能逐步退出或重组。化债政策对非标债务的惠及面有限,部分城投对非标债务采用展期降息、打折置换等方式处置,可能导致融资租赁公司面临本金或利息损失。中小融资租赁公司存量城投客户多为区县弱资质平台,这些平台脱离政府信用背书后,自身造血能力弱,原本依赖政府隐性担保的债务兑付能力大幅下降,或将导致融资租赁公司存量资产的不良率上升。此外,化债背景下,优质的城投企业融资成本下行,为拓展业务空间,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或将进一步下沉城投客户资质,业务风险或将提升。
3.低利率环境加剧行业竞争
近年来,我国处于低利率市场环境下,虽然低利率的环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成本,但资产端亦面临较大压力,包括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进而加剧融资租赁行业的竞争情况。
低利率背景下银行资金成本优势愈发明显,不仅会用低息贷款争夺融资租赁公司的优质大企业客户,还不断下沉市场,将触角延伸至中小微企业领域。例如,受绿色贷款等监管指标的影响,银行也大量争夺新能源业务并凭借低廉的资金成本对融资租赁公司产生冲击。再如不少银行针对制造业中小企推出设备购置低息贷,而这些客户本是部分中小租赁公司的核心客群。此外,银行系金租公司依托母行资源,融资成本远低于其他类型租赁公司,这类机构会凭借低成本优势抢占市场,大幅压缩非银行系金租公司和商租公司的生存空间。除银行外,信托、保理公司等也在低利率环境下加大对设备融资领域的投入。信托公司可依托灵活的产品设计,为企业提供“融资+理财”组合服务;保理公司则聚焦供应链上下游的设备采购融资,与融资租赁公司在中小制造企业领域形成直接竞争。同时,部分大型产业集团设立的财务公司,也会利用集团内部资源,为关联企业提供低成本设备融资,分流融资租赁公司的产业端客户。
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同质化程度高。低利率环境下,众多企业为争夺有限的优质项目,纷纷压低租金利率,导致行业利差持续收窄。比如在新能源租赁领域,因政策支持、现金流稳定,成为租赁公司扎堆布局的赛道,为获取项目,部分公司甚至牺牲利润空间压价,使得整个领域盈利水平下滑,中小融资租赁公司因资金成本无优势,在价格战中处于被动地位。
(二)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的外部机遇
2024年以来,我国持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等作出具体安排;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持续推动“两新”政策落地见效;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资金规模,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老旧电梯等设备更新基础上,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同时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包括汽车、家电、手机数码产品、家装消费品、电动自行车等。2024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督促引导金租公司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满足企业设备更新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各地政府也围绕“两新”出台了诸多配套文件,其中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重庆、山东、湖南、湖北、安徽等地政策均提及融资租赁。设备租赁与融资租赁行业“融物”的特征天然匹配,在政策驱动下,融资租赁公司有望迎来新的行业发展机遇。
“双碳”战略为绿色租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契机。2024年8月,《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将绿色融资租赁列为绿色金融重点发展工具,提升其在绿色转型中的战略定位;2024年8月,《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明确风电、光伏、氢能、储能、换电站等设备为鼓励租赁标的;2025年1月,《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租赁公司强化绿色领域投入,发挥“融资+融物”优势支持绿色项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在“十五五”时期,融资租赁公司在助力传统产业升级、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支持服务业提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等方面均有广阔的发展机遇。
城投企业转型亦为融资租赁公司带来业务机遇。城投企业主要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城市综合运营商、产业类集团三大方向转型升级,转型后的城投平台成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地方国企,其职能定位和发展仍与当地政府息息相关,与政府关系的紧密度未发生较大改变,融资租赁公司仍有业务开展空间,特别是在新基建、民生相关等领域。在城投行业布局较深的融资租赁公司,特别是地方国企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渠道和资源,仍可以开展相关业务。但融资租赁公司应改变以往基于地域和行政层级的粗放评估,转而聚焦城投企业自身信用资质,核心考察城投企业自身经营现金流、资产质量、债务结构以及外部支持等情况。
二、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成效
(一)融资租赁公司转型路径
无论从外部环境,还是从自身发展需要,都促使融资租赁公司开始进行业务转型。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转型方向包括航空航运、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小微及三农等。
飞机、船舶是国际普遍认可的“天然租赁物”,具有成熟透明的国际市场、清晰的所有权登记体系,且具备单笔金额大、易做出规模的特点。“8号文”也明确飞机、船舶业务不属于回租,且部分飞机和船舶业务通过经营性租赁业务开展。因此,拓展飞机、船舶业务有助于金租公司满足监管对业务结构调整的要求。头部金租公司发挥资本实力雄厚、融资渠道畅通及融资成本低等优势大力开展航空航运业务。面对头部企业的规模优势,部分区域型融资租赁公司选择深耕支线飞机、直升机等细分领域,避开干线客机市场的激烈竞争,这类企业依托地方产业政策,聚焦三四线城市及中西部地区的支线航空需求,为支线运营商提供定制化租赁方案。航空公司附属租赁公司主要服务于母公司及关联航空企业的机队优化需求,通过售后回租、联合租赁等方式帮助母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也会承接少量外部中小航司的租赁订单。
为达成双碳目标,绿色低碳一直是监管鼓励的业务方向,也是融资租赁公司转型的主要方向,包括新能源、绿色交通、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等。新能源领域涵盖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项目,融资租赁凭借“融资+融物”的独特优势,完美适配新能源行业重资产、长周期、高投入的特点;光伏(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风电(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是融资租赁公司主力投入方向;少量融资租赁公司布局用户侧储能、电网侧储能、分布式储能,部分延伸至氢能等。绿色交通包括新能源车辆及配套设施、绿色航运等。新能源汽车以网约车、物流车、公交、乘用车租赁为核心,以充电桩、换电站、动力电池等配套设施为辅。部分聚焦航运领域的企业布局低碳船型(如LNG船、双燃料动力船、符合EEDI III环保标准的散货船/集装箱船),探索甲醇/氨燃料、电池动力等新型绿色船舶。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聚焦高耗能行业改造和绿色装备推广等。
高端装备围绕“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战略属性强”的装备类型布局。工业高端装备聚焦“生产端智能化升级”需求,覆盖高端机床(如五轴机床、智能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如协作机器人、焊接机器人)、核心基础零部件(如精密轴承、液压系统)及行业专用装备(如纺织机械、印刷设备、注塑设备)。半导体与科创装备投向成电路设备(如光刻机配套设备、晶圆制造设备)、算力设备(如AI服务器、高性能计算集群)、半导体材料生产设备,部分延伸至5G基站、数据中心核心硬件。
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也专注于服务小微、“三农”等领域。融资租赁公司优先选择经营稳健、产品竞争力强、下游客户稳定的中小制造企业,覆盖先进制造、零部件配套、传统产业升级等领域,租赁物以生产设备(如机床、注塑机、纺织机械)为主。融资租赁公司还依托核心企业(如装备制造商、大型集团)信用,服务其上下游配套小微企业,通过“产业链金融”降低风险,租赁物以配套设备、仓储物流设备为主。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围绕“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聚焦“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客群。“三农”投向农业装备、农村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农业装备涵盖种植、养殖、农机服务等环节;农村基础设施投向农村水务、交通、能源等基建项目,服务地方政府或国企主导的乡村振兴项目;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采购加工设备(如粮食加工机械、冷链设备)、物流企业采购运输车辆,服务农业产业链下游,助力农产品增值。
除了向产业转型,部分租赁公司城投业务亦有转型。在区域选择上,加大对经济发达地区的投放,谨慎开展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业务,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客户层级适当下沉,在中西部地区客户层级适当提高。客户选择从无现金流的平台企业转向经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弱周期行业,例如供电、供气、供热、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处理、轨道交通等。压缩退出管理体制落后、运营能力薄弱、财务不可持续、存在被兼并被重组预期、潜在风险较大的传统公用事业客户。业务投向从铁路、公路、桥梁等传统基建转向新基建,例如数据中心(IDC)、5G基站、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智慧城市设备等。
(二)商租公司转型效果
我们选取了2025年9月末公开市场有存续公募债的50家商租公司作为样本,其中产业类20家、综合类17家、地方国企类13家1。超过一半的样本企业有涉足城投类业务。我们认为城投类业务占比在50%以上2的商租公司存在较大转型压力。从统计结果看,约70%的样本企业的业务结构较好,约30%的样本企业存在较大的转型压力。考虑到很多未公开发行债券的商租公司预计城投业务占比更高,因此面临业务转型压力商租公司的实际占比将高于统计值。
从存在较大转型压力的商租公司的分类情况看,综合类商租公司约占比35%、地方国企类商租公司约占比65%,无产业类商租公司。而未面临转型压力的商租公司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业务相对集中于单一产业的商租公司,例如电力产业、医药产业、航空产业、汽车产业等,上述样本企业大多具备产业类的股东背景,股东能够在特定业务领域为其在业务拓展和风险处置方面提供支持。第二类业务结构较为分散,多为综合类及地方国企类商租公司。在转型压力较大的样本商租公司中,只有约35%的企业进行了业务转型3。也有无较大转型压力的样本企业主动谋划转型。涉足城投业务的样本企业中,约40%的样本企业进行了较为明显的业务转型,三类股东背景的商租公司均有涉及。
根据是否涉足城投业务以及是否转型,我们将样本企业分为未涉足城投业务样本企业、未转型样本企业、转型样本企业。对比2024年末和2022年末的业务规模变动情况,未涉足城投业务样本中有17%的企业出现业务规模下降,未转型样本中有25%的企业出现业务规模下降,而转型样本中则有36%的企业出现业务规模下降,占比最高。业务规模增长的未转型样本中,所有企业城投业务规模均增长,大部分企业也伴随着非城投类业务规模的增长;业务规模下降的未转型样本中,仅有1家城投业务规模是增长的(2023年增长、2024年下降),样本企业也基本都伴随着非城投类业务规模的下降。而业务规模增长的已转型样本中仅有1家城投业务规模是增长的(2023年增长、2024年下降),其他均下降,非城投业务规模明显增长;业务规模下降的转型样本城投业务规模均下降,同时也基本伴随非城投业务规模的下降。总体看,在三类样本企业中,转型样本中业务规模下降家数占比最高,转型样本城投业务规模基本都有下降,业务规模增长的转型样本依靠非城投业务规模增长拉动,业务规模下降的转型样本基本也伴随着非城投类业务规模的下降;未转型样本中,业务规模增长的企业城投和非城投业务基本均有增长,业务规模下降的企业基本城投和非城投业务均有下降。
对比各类样本企业2024年业务规模增速和2023年业务规模增速,未涉足城投业务样本中有22%的企业2024年增速提高,未转型样本中有31%的企业2024年增速提高,转型样本中有18%的企业2024年增速提高。整体看,多数样本企业2024年业务规模的增速均放缓。我们统计了各类样本2023年业务规模增速和2024年业务规模增速在各区间的占比情况。从下图可以看到,对比2023年业务规模增速和2024年业务规模增速,转型样本和未涉足城投业务样本增速的区间占比均在左移,未转型样本增速区间占比基本稳定。整体看,转型样本业务规模增速放缓情况更为明显。
我们统计了各类样本企业2023年和2024年ROA在各区间的占比情况。相较于2023年,转型样本2024年ROA的分布区间整体偏左移,未涉足城投企业样本2024年ROA的分布区间向1~2%集中,未转型样本2024年ROA的分布区间变化较小。转型样本中有73%的企业2024年ROA同比下降;未涉足城投企业样本中有61%的企业2024年ROA同比下降;未转型样本中有56%的企业2024年ROA同比下降。整体看,转型样本盈利水平下降情况更加明显。
我们统计了各类样本2023年不良率和2024年不良率在各区间的占比情况。相较于2023年,转型样本和未转型样本2024年不良率的分布区间均向1.0~2.0%集中,未涉足城投企业样本基本持平。转型样本中有55%的企业2024年不良率同比提高;未转型样本中有31%的企业2024年不良率同比提高;未涉足城投企业样本中有22%的企业2024年不良率同比提高。整体看,转型样本资产质量水平下降情况更加明显。
(三)金租公司转型效果
相较于商租公司,金租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业务转型更早,力度也更大。12号文从租赁物的角度限制了金租公司的城投业务。8号文提出优化租赁业务结构,逐步提升直接租赁业务能力,力争在2026年实现年度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2023年10月以来,金租公司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回归以融物为核心的业务本源,加大直租业务投放。2023年,金租公司直租业务投放2814.87亿元,同比增长63.39%,占租赁业务投放总额的16.42%,同比上升4.31个百分点。2024年,金租公司当期直租投放3522.98亿元,同比增长25.16%,在投放额中占比19.56%,同比上升3.14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末,金租公司直租资产余额达6405.3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73%,占比约14.63%。但行业内仍存在较大分化,部分头部金融租赁公司(例如交银金租、招银金租)的直租业务占比达到40%以上,而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的直租业务占比仅略高于5%,仍存在较大分化。经营租赁也是监管的鼓励方向,大型金融租赁公司凭借自身的经营管理经验、专业技术及人员优势,更易于在相关领域拓展业务,例如交银金租、工银金租的经营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业务并重;仍存在部分中小金融租赁公司尚未开展经营租赁业务。
此外,金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实现“双碳”目标,加大绿色租赁产品投放力度,2024年绿色租赁投放4886.73亿元。截至2024年末,金租行业绿色租赁资产余额达1.0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87%。
从金租全行业业务规模看,2022–2024年,金租行业租赁资产余额持续稳步增长,2024年增幅有所提升。
我们选取了2025年9月末公开市场有存续公募债的22家金租公司作为样本。对比样本企业2024年末和2022年末的租赁业务规模,仅有3家企业租赁业务规模发生下降,且降幅均在10%以内。但整体看,2024年业务规模增速较2023年有所放缓,仅有4家企业2024年的业务增速高于2023年的业务增速。
盈利能力方面,样本金租公司ROA主要集中在1~2%区间。但2024年ROA整体水平有所下降,仅有36%的企业2024年ROA高于2023年ROA。
资产质量方面,样本金租公司资产质量有所提升。有77%的样本企业2024年不良率较2023年有所下降,但也与样本企业加大核销力度有关。
下面以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和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为例,观察金租公司转型表现。
从下表可以看到,2023年末国银金租区域发展租赁业务规模还未有大幅压缩,但是国银金租加大了在飞机租赁、船舶租赁、绿色能源与高端装备租赁的投放,使得2023年租赁资产规模增长超过15%。2024年,国银金租大幅缩减区域发展租赁的新增投放规模(81.41亿元,2023年为317.37亿元),但由于国银金租提前在其他产业板块布局,使得在区域发展租赁业务规模压缩超400亿的情况下,整体租赁业务规模仅下降约40亿。盈利方面,2022–2024年,国银金租ROA分别为0.96%、1.09%和1.10%,盈利能力有所走强。资产质量方面,2022–2024年末,国银金租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分别为0.73%、0.81%和0.80%,其中,2024年末区域发展租赁板块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较2023年末上升0.27个百分点至1.71%,不良率在各板块中相对较高。
光大金租综合化设备租赁业务主要集中于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城镇化建设领域。近年来,光大金租适度主动压降存量业务规模,投放力度有所减弱,2022年以来,光大金租综合化设备租赁业务存续规模大幅收缩,在租赁资产中的占比由2022年末的51.16%压降至23.23%。2023年由于其他业务板块新增规模难以弥补综合化设备板块压降的规模,光大金租租赁业务规模有所下降;2024年,光大金租加大了其他业务板块的投放,在继续压降综合化设备板块的同时,整体租赁业务规模得以企稳。盈利方面,2022–2024年,光大金租ROA分别为1.35%、1.47%和1.40%,盈利能力有一定波动但整体呈上升趋势。资产质量方面,2022–2024年末,光大金租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分别为1.24%、1.16%和1.12%,资产质量有所提升。
整体看,在业务转型初期,随着城投业务规模压降,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业务规模下降的压力。但若融资租赁公司提前布局,选择合适的产业板块,从中长期看,业务结构更加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业务规模或将企稳回升,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或将得到提升。金租公司转型时间较早、转型力度较大,商租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禀赋借鉴金租公司的转型路径。
三、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着业务规模下滑、资产质量压力加大、盈利能力波动、流动性减弱等风险,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最终影响企业的信用水平。在转型初期,企业在压降城投业务的同时,若没有布局好新的业务板块,会引起业务规模的下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若企业在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前,没有做好风险判断,未对新业务的开展搭建相适应的风险管控流程、技术支持等,可能面临资产质量下滑的风险,从而造成业务转型失败,进而影响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盈利能力,信用风险加大。对于部分主要从事城投业务的租赁公司而言,从业人员专业度弱、风控能力差、缺乏资源禀赋,盲目进行产业化转型,或将提高业务风险,进一步影响其信用水平。
行业已经实施或正在尝试的转型方向不少,热门转型方向比较集中,这些主要转型方向也面临着特定的业务风险。若融资租赁公司盲目“扎堆”,导致竞争加剧而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或为了抢占市场而放松风控要求,则都可能影响企业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具体来看,各主要转型方向面临的特定风险如下:
航空业务方面,飞机租赁市场竞争激烈,已形成头部银行系金租主导、国际巨头本土化渗透、区域型企业差异化突围的多元竞争格局。国内飞机租赁项目收益率低,没有产业背景和资金成本优势的中小融资租赁公司很难进入。而国际航空业务更加复杂,还需面临国别风险、汇率风险等。例如俄乌冲突导致飞机滞留俄罗斯无法取回,融资租赁公司只能通过保险赔偿部分损失。此外,飞机单笔资产金额高,单个风险事件也会对中小融资租赁公司产生很大影响。
航运业务方面,航运业务与国际贸易、全球经济周期高度关联,若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或区域冲突,会直接导致货运需求下降进而影响承租人租金支付能力。航运租金收入与BDI、CCFI等行业指数强相关,指数大幅波动会直接影响业务收益,若未来指数下行,将直接导致承租人租金收入下降。全球“双碳”目标下,环保政策趋严对老旧船舶提出淘汰或改造要求,若融资租赁公司持有高能耗、高排放船舶,可能面临合规改造成本增加、资产贬值或被迫提前处置的风险。
新能源业务方面,“五大六小”电力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凭借集团产业背景,深耕发电产业,且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服务集团内企业,具有一定的业务排他性,在新能源行业具有很强的行业竞争力。银行凭借资金优势也大量争夺新能源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只能采取差异化的竞争方案,例如在电站建设期就介入,但这些项目在并网发电后普遍还是会被银行资金置换,租赁资产面临下降的风险,融资租赁公司还需承担建设期风险和并网风险。没有产业背景和资金优势的中小融资租赁公司通常进入分布式光伏行业。但由于分布式光伏业务开展需要大量人力,部分融资租赁公司选择与光伏电站的设备商或运维商等第三方进行合作,由第三方铺设光伏设备,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资产包,第三方承诺最低发电小时数,第三方的资质直接影响到租赁资产的安全与质量。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电量从“全额保障性收购、有序入市”转为“不保价不保量”的全面市场交易阶段。随着光伏行业供给过剩,行业政策红利也逐步减弱,加之光伏行业承租人多为民营背景,风险或将逐渐显现。
汽车租赁业务方面,商业银行、大型汽车金融公司等主体加速下沉汽车金融市场,通过“低费率、零首付、贴息”等策略抢占新车融资份额,导致融资租赁公司新车业务利润空间收窄,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只能选择转向二手车业务。除了主机厂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具有一定的厂商背景优势外,大部分进入该领域的融资租赁只能选择更为下沉的市场,业务风险也随之提升。另外,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但面临比油车更大的资产残值风险。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动力电池衰减快,3~5年后残值评估难度大,二手市场流通体系不成熟,处置折价率高。车型更新迭代快,新车型续航、智能化升级易导致存量租赁车辆加速贬值,进一步压缩残值空间。
小微业务方面,小微客群以中小制造企业、个体经营者为主,多处于产业链末端,对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敏感度高。若面临原材料涨价、订单减少、运费波动,易出现现金流断裂,导致租金逾期。小微业务具有“户数多、单笔金额小”的特点,融资租赁公司需投入更多人力进行贷后回访、风险监测,若管理半径过大,易出现“监控盲区”,导致风险暴露滞后。小微业务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但由于小微业务非回租的特点,近年来金租公司积极转型该领域,此外还有来自银行的竞争,激烈的竞争导致收益率下行,需要关注收益是否可以覆盖风险。
四、结语
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转型是大势所趋,但行业竞争加大,转型难度也进一步提高。行业已经实施或正在尝试的转型方向不少,也比较透明,热门的转型方向已经供过于求。如果后发企业一味跟风,很难培养专业能力、形成特色竞争力,转型的关键在于应根据自身资源禀赋,选择适合自己的转型路径,进行差异化竞争。特别是对于没有资金优势的中小融资租赁公司,应该与头部金租公司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股东有产业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考虑向股东产业延伸;而股东没有产业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则可以考虑深耕某些产业,提高在此行业的专业度,以提高客户粘性和议价空间。在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之前,融资租赁公司应对该业务领域的风险进行全面评判,还需要搭建与新业务相适应的制度、流程、人员、技术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在转型初期,融资租赁公司通常会面临业务规模收缩、盈利水平下降、资产质量承压的压力。但若转型成功,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结构将更加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水平回升,不良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风险抵御能力增强,从而进一步提升其自身的信用水平。而转型失败的融资租赁公司,首先反映在资产质量恶化,而后进一步侵蚀盈利水平,自身风险抵抗能力下降,信用水平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