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显示,因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被罚84.66万元。

  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遭罚

  时任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营销部经理张某为,对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400元;

  时任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风险与资产管理部异议处理员曹某琴,对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1.33万元;

  时任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风险与资产管理部临时负责人田某栋,对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1.33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全国首批获取金融许可证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14亿元,股东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