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税民筹划融次租赁是是企业融资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它是通过“融物”的形式来 达到融资的目的,因此,它既有租赁的一般特点,又具有融资的特点。 典型的融资租赁由三方当事人和两个合同组成,即由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购货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的租赁合同组成。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1)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所有以无偿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有权按照象 征性的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购买租赁物;(2)租赁期超过租赁物寿命的75%;(3)租金的现值不超过租赁物合理价值的90%. 对于企业来讲,要引进一项新设备,主要有三种方式:自有资金购买、长期贷款购买和融资租赁。但是这三种方式所引起的净现金流量是不同的。仅从节税的角度来看,用贷款购买设备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最大,因为这部分资金的成本月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且自有资金购买设备就不能享受税前列支的待遇,因此所获得的税收优惠是最小的。但是从税后现金流出量现值来看,融资租赁所获得的利益是最大的,用贷款购买设备次之,用自有资金购买设备是最差的方案。 除了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以外,企业在税收筹划时还可以考虑一些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特殊的融资租赁是在典型的融资租赁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比如转租赁、回租赁、卖方租赁、营业合成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综合租赁和杠杆租赁等等。其中,杠杆租赁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应用最为普遍。 杠杆租赁,是指租赁物购置成本的小部分(一般为20%~40%)由出租人出资,大部分(一般为60%~80%)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一种租赁方式。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为了鼓励设备投资,给予设备购买人投资抵扣、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对于出租人而言,采用杠杆租赁,既可以获得贷款人的信贷支持,又可以离有税收优惠待遇;对贷款人而言,其收回贷款的权利优先出租人取得租金的权利,面明有租赁物作为担保,因此,贷款风险大大降低;对于承租人而言,由于出租人和贷款人都可以获得较普通租赁和贷款较高的利润,因此,它们往往将这部分收益通过降低租金的方式部分转移给承租人,这样,承租人也就获得了利益。正由于杠杆租赁具有诸多优势,才得以在国际租赁市场上迅速推广。因内企业也可以借鉴这种融资方式,以获得最佳的融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