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额度内的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为便于上述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实际交易对方、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具体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额度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融资总额度。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利用自有的部分资产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