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汽车金融公司收到当地金融监管局传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部下发的《关于规范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要求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的汽车融资租赁(也包括汽车贷款业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此前,约一个月前,有注册地位于天津的车企融资租赁公司也反映,其7年期汽车融资租赁也被当地监管紧急叫停!

  今年年初,以特斯拉为代表的国内车企,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长周期汽车分期产品革命,7年汽车贷款及汽车融资租赁产品已经成为车企“标配”,更有甚者,推出了8年甚至9年期汽车融资租赁产品。

  相比于5年期汽车分期产品,7年期汽车分期产品具备低月供特点,能够有效降低购车门槛,有利于拉动车企销量增长;而另一方面,伴随分期周期拉长,还款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同时来自车辆残值的风险也加大。

  监管部门的一纸规范,是继通过约束高息高返、限制价格战之后,再次将监管矛头指向了周期战,从而真正倒逼汽车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有效开展产品创新,进而实现差异化竞争,达到“反内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