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办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津金复〔2026〕77号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请示》(工银金租报〔202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办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二、你公司开办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规定,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三、你公司应持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向我局报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问题。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