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额度的公告
一、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学中心”)、控股二级子公司西安康复医学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学”)的经营资金需求,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旗下高新医院、医学中心及康复医学拟以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与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含公司截止目前已发生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金额),每笔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指定代理人在该额度内全权办理融资租赁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手方须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质的机构,且与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融资授信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融资租赁的方式:售后回租。
(三)融资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贷款等。
相关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的,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具体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累计融资额度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融资总额度。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既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