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我区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修订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nmjrbdb@163.com

  2.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010000

  3.电话:0471-482585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1:内蒙古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https://jrj.nmg.gov.cn/zwgknew/tzgg/202605/P02026052656661109229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