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公司5月26日收到应诉以及举证通知书,浦发银行贵阳分行与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Ⅰ)》,向其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公司为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笔融资租赁债权依法转让至原告。因赤水旅发自2023年5月16日起连续多期未支付到期租金及应收账款管理费,构成违约。

  故原告浦发银行贵阳分行诉请法院判令公司对第三人赤水旅发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立即向原告支付租金、应收账款管理费、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暂计人民币8,022.89万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目前案件暂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