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恒邦”)拟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租赁”)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6个月。
江铜租赁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小军先生、徐元峰先生、欧阳忠先生、沈金艳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7层
707-1-2、701-2单元
3.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5.法定代表人:吴文涛
6.注册资本:202,577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9550673J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9.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产融”)出资比例为84.77%;江铜集团100%控股江铜产融。江铜集团间接控股江铜租赁。
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江铜租赁于2015年4月8日成立,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良好。
1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末,江铜租赁经审计的总资产729,227.83万元、净资产293,213.9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53,467.79万元、净利润13,065.65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江铜租赁的总资产667,551.42万元、净资产295,471.57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977.88万元、净利润2,144.66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说明
江铜租赁系江铜集团的子公司,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标的物为威海恒邦合法拥有的部分机器及生产设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是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江铜租赁承诺为威海恒邦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成本不高于中国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成本。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
2.出租人: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威海恒邦自有机器、设备等资产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6.租赁期限:共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合同的具体内容及实施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威海恒邦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同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其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自身经营及业务顺利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威海恒邦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与江铜租赁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江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