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公司将不再就单笔融资租赁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6年7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且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