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严九
2、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港新区34号
3、注册资本:796,123.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1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59012942K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关联关系:昆仑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昆仑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40,920.9173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3.3121%,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8857%,武汉长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083%,湖北恺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7938%。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6年3月31日/2026年一季度
资产总额299,974.15 321,467.09
负债总额245,902.22 236,145.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1 2,666.68
流动负债155,831.97 115,866.03
净资产54,071.93 85,321.35
营业收入3,846.34 2,058.36
利润总额2,103.97 184.87
净利润1,818.92 157.14
资产负债率81.97%73.46%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和远新材料近日已与昆仑金租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和远新材料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和远新材料与昆仑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00万元
租赁期限:为5年,共计60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2、公司与昆仑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期届满日止。
担保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首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如有)、租前息(如有)、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含风险代理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处置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保管、维修等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所有义务。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58,579.3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6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银行放款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