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融资租赁、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接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交易进展概述

  近日,公司与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9,238.90万元。融资期限为48个月,计划起租日为2026年7月24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词元”)近期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质押合同》,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租前期和租赁期限共计5年,其中租前期不超过3个月,概算起租日为2026年8月20日。为确保信达金租在主合同项下权利的实现,天津词元愿意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为信达金租设定质押,提供担保。融资租赁合同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同时,公司与信达金租签订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为保障信达金租在主合同项下权利的实现,公司愿意按保证函约定,为天津词元履行相应义务向信达金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保证金额将根据实际发生额确定。保证函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海晟金租、信达金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对外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海晟金租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

  1.企业名称: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MA4UR3K557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曾剑涛

  5.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

  大厦主楼27-29层(住所申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与信达金租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

  1.企业名称: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16057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5.注册资本:350,524.8838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天水中路3号第2单元26层001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海晟金租、信达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海晟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组网设备等

  4.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39,238.90万元

  5.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6.租赁期限为48个月,计划起租日为2026年7月24日

  7.名义货价:公司采取留购的方式处理租赁物,公司应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后一期租金向海晟金租支付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1,000.00元。

  (二)天津词元与信达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物:算力服务器等设备

  4.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

  5.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6.租前期和租赁期限共计5年,其中租前期不超过3个月,概算起租日为2026年8月20日

  7.租赁期限届满的选择:租赁期限届满,在天津词元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信达金租的全部租前息(如有)、租金及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后,天津词元向信达金租支付留购价款。天津词元向信达金租支付全部留购价款后,信达金租向天津词元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解除租赁物之上设定的一切担保权利(如有)等。信达金租向天津词元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时,天津词元按“现时现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留购价格为100元整。

  五、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质权人: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质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三)质押物:出质人就《算力服务协议》(含其后续补充和变更)项下的全部收入等应收账款,以及出质人就与质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算力服务器)出租或对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应收收入。出质人所提供的质押财产的合计评估/协商作价价值为人民币93,930.00万元,本评估/作价价值仅具有参考价值,质押财产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财产时的价款(或净收入)为准;

  (四)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信达金租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包括首期租金以及首期租金以外的每期租金)、租赁风险抵押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信达金租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承租人所应向信达金租承担的一切给付义务,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以下简称“其他义务”)。如遇租赁利率变化、租赁成本或租金调整,还应包括调整后增加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六、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贵公司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包括首期租金以及首期租金以外的每期租金)、租赁风险抵押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贵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或租赁成本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函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若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15,578.15万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全资子公司以其应收账款质押,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海晟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二)天津词元与信达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三)天津词元与信达金租签署的《质押合同》;

  (四)公司与信达金租签署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