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租赁)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及直租,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不超过6年,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山能租赁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及经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与同一关联人交易金额为0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山能租赁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及直租,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不超过6年,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确定。

  (二)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拓展融资渠道,款项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置换高成本贷款,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亓鹏云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及经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与同一关联人交易金额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山能租赁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山能租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T2写字楼1101B

  3.法定代表人:李峰

  4.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1月5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8.履约能力分析:山能租赁是受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监管的A级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山能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能租赁资产总额789,721.47万元,负债总额273,332.8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16,388.6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524.73万元,净利润8,165.15万元。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山能租赁资产总额953,405.05万元,负债总额400,967.7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52,437.27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510.45万元,净利润6,048.6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标的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资产,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租赁标的物:公司或子公司的拉丝、自动化物流、制冷、贵金属等相关设备,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标的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租赁利率具体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山能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协商确定。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山能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拓展融资渠道,款项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置换高成本贷款,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山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亓鹏云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山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拓展融资渠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亓鹏云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