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拟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750万元、1050万元,融资期限均不超过24个月。

  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融资租赁包括售后回租及直租转回租形式,租赁物为车辆设备及其他合适设备,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以名义价购回资产所有权。

  担保方面,以南昌市新建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及侨银石河子与新疆富恒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25.2亿元,实际担保余额4565万元,尚未使用额度24.7435亿元;子公司间担保额度3.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0万元。

  交易对方华通金租注册资金20亿元,成立于2015年10月12日,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融资租赁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