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贵州省黔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为满足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用炼铁厂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脱硝设备、一炼轧作业部2800mm机组矫直机升级改造设备等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直租(含直转回)方式与贵州省黔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2.5亿元,其中售后回租额度为2亿元,直租(含直转回)额度为0.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贵州省黔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用炼铁厂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脱硝设备、一炼轧作业部2800mm机组矫直机升级改造设备等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直租(含直转回)方式与贵州省黔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2.5亿元,其中售后回租额度为2亿元,直租(含直转回)额度为0.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贵州省黔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威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综合保税区都拉布依族乡综保路369号产业大厦22楼B02-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96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信息咨询及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项目,须凭相应证明经营)。

  贵州省黔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和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炼铁厂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脱硝设备、一炼轧作业部2800mm机组矫直机升级改造设备等。

  2、融资金额:人民币2.5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直租(含直转回)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10日,公司202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贵州省黔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