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根据协议,公司将以人民币2,000万元购入承租人自有租赁资产II(冷室压铸机、数控液压压机等设备,账面净值约人民币2,403万元),并将其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24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2,125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人民币125万元。承租人须按季支付租金。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已于2025年9月19日与同一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涉及转让价款人民币4,500万元,总租赁款项约人民币4,816万元。两项交易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

  每项协议均由承租人一名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其全资附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交易基于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董事认为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