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租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北金融监管局对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30万元,对王楠、彭晓雪、谢天、刘贺冉、李艺、齐子琨、李天莹警告,对黄永攀、陈蓓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租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对机构罚款130万元,对王楠、彭晓雪、谢天、刘贺冉、李艺、齐子琨、李天莹警告,对黄永攀、陈蓓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湖北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