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与四大保税区整合

  《总体方案》不仅明确了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还拟探索一系列税费优惠举措,如:

  在统筹考虑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过程中,积极研究将厦门港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积极研究对注册在厦门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注册在厦门的保险企业为注册在厦门保税港区内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还将允许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在厦门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探索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在厦门设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