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航宣布,旗下间接非全资附属云南红富将与中航国际租赁订立租赁协议。云南红富以代价4400万元人民币向中航国际租赁转让包括年产能为10万吨之磷生产设备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资产(租赁资产),然后再以5392.71万元人民币租回,租金将于60个月按月分期支付。
根据租赁协议,公司可以总额5149.63万元人民币向其自行选择的不同供应商要求产制及购买。
另外,公司将以中航国际租赁为受益人,订立妥善履行上述转让及租赁的担保,担保责任最多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将构成向公司附属云南红富的另一主要股东云南红渊提供财务资助,故云南红渊将订立股份质押协议,以抵押其持有云南红富的49%股权。
公司认为,云南红富与建磷生产厂房的工程已进入最后阶段,需要额外财务资源,故上述交易有助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取得额外财务资源。
中航投资、中航国际及其它第三方分别拥有中航国际租赁52.5%、16.27% 及31.23%权益。中航投资由中航工业全资拥有。中航工业拥有中航国际62.52%权益,而中航国际拥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公司100%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