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三一集团发布的《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目前,本公司产品销售的结算方式分为分期付款、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和全额付款等四种。其中,10%左右为全额付款,30%左右为分期付款,60%左右为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考虑到三一集团90%的营业收入由于三一重工贡献,因此,三一重工的销售模式,应该大致与三一集团类似。

而三一重工2011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信息显示,其2010年融资租赁的比例约为10%。由此,可以大致推算,在三一重工的四种销售模式中,全额付款的比例约占10%,分期付款约占30%,按揭贷款约占50%,融资租赁约占10%。

与三一重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在国内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同处湖南的中联重科。2010年,中联重科的四种销售模式分别为全额付款占33%,分期付款占16%,按揭占20%,融资租赁31%。

二者销售模式的差异,也直接体现在财务数据之中。截至2010年6月底,三一重工负有回购义务的“按揭贷款余额”高达209.45亿元,中联重科则为83.98亿元,而国内另一知名工程机械制造商徐工机械仅为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