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最近下发的《海南省2012年金融服务项目建设年和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意见》通知明确,力争金融总量指标稳步增长,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5000亿元,较2011年增长约10%,新增贷款800亿元以上。

《意见》明确,全力推进金融业“五个一”工程的建设,启动海南发展银行重组复业前期准备工作,化解信托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年底前上报组建信托法人机构方案,引进1家法人保险公司,推进1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组建;继续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新组建三亚农商银行和海口联合农商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发展4-6家村镇银行、设立1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推动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引进民生银行和华夏银行来琼设立分支机构,新设立2家融资租赁公司。
积极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筹集建设资金,优化投融资结构。
 
一是力争3-4家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有1-2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发行;二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导设立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力争引进或设立10家以上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三是积极引入省外信托资金,通过信托贷款、信托股权投资、其他权益类投资等方式引入信托资金,加大信托融资力度。四是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海南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其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企业的各类资产,并通过直接融资租赁为企业购置设备提供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