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低息贷款平台,砍掉不必要的收费,本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条出台。2月29日,本市召开了青岛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暨中小企业工作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组合拳扶持小微企业,其中涉及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鼓励毕业大学生就职小微企业,扶持小微企业进行考核奖励。 鼓励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各类融资租赁机构来本市设立总部或开设分支机构。建立融资租赁业务奖励补偿机制,对符合扶持条件、为小微工业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经审核确认,按不超过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补偿,相应降低小微企业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