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2年3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40,000万元(其中先期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20,000万元,在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可提供后续租赁设备时,以直接租赁方式再办理20,000万元),并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400万元(其中对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提供10,200万元担保,以直接租赁方式融资提供10,200万元担保)。 本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共同投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本公司投资比例为51%,天威保变投资比例为49%)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已于2010年4月正式投产。2011年下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3000吨多晶硅生产线于2011年11月起停产实施技改,但面临着资金压力较大的经营困难。 先期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20,000万元融资,租赁物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合法拥有的原始购买价为25,423万元多晶硅生产设备(2011年末经审计账面价值为22,270万元);租赁期限5年;租赁利率7.452%(即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8%);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5%,即1000万元,起租日前一次性支付;还款方式为按季度等额还款,共计20期;预付租金为:2600万元,起租日前一次性收取,租赁期内无逾期或欠款,抵扣最后一期租金。由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的股东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200万元。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