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成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明确了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以下简称“十二条”)。而就在同一天,佛山也出台了《关于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教授王燕鸣和广东金融学院教授宋建军接受记者专访,解读温州“十二条”释放出的政策信号,认为佛山产业相对密集、民间资本丰富,这一金融改革试点方案或能为佛山制定金融扶持产业政策提供参照思路。
金融创新佛山也可先行先试
作为研究珠三角金融与产业关系的经济学者,王燕鸣对佛山28日出台的《意见》也颇为关注。他评价说,佛山这种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思路无疑是正确的,《意见》为盘活民间资本提供了部分解决方案。他同时认为虽然这次金融改革试点放在了温州,但佛山也并非不能去做。“我们可以密切关注温州改革的进展,有许多金融创新领域,只要与现有的法律不冲突,都可以先行先试。”王燕鸣说。
温州“十二条”里第七条提到“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广东金融学院教授宋建军认为,这为佛山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了思路。
在调研中宋建军注意到,目前银行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但银行只能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并不能为企业固定资产融资提供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引入金融租赁公司,无疑可以部分解决企业在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时的资金缺口。”
宋建军也认为,温州的先行对于佛山具有参照意见,只要认为适合佛山实际的,都可以拿来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