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交易内容:公司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融资人民币 3 亿元。

  外贸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外贸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多晶硅铸锭炉、软轴单晶炉、砂浆回收系统、切片机、日本多道线切割机、数控机床等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外贸租赁融资人民币3 亿元,租赁期限为5年。并将与外贸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 号北京市西苑饭店 11 号楼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0,766.26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九)经济咨询。?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多晶硅铸锭炉、软轴单晶炉、砂浆回收系统、切片机、日本多道线切割机、数控机床等。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资产价值:截止2012年3月31日,设备净值为30,038.90万元,经双方协商认定,租赁物置换价值为人民币3 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净值为30038.90万元的自有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融资金额:3亿元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转让给外贸租赁,同时再与其就该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外贸租赁支付租金。

  5、租赁期限:自外贸租赁支付购买租赁物件货款总额之日起("起租日")起5 年。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共20期。

  7、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外贸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0日内,公司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9、名义货价:租赁期满后,外贸租赁在确认公司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本合同下的租赁物由公司按人民币1元的名义价收回。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