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设备为载体,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的特殊金融产品,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方式。它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有时候出租方与供货方合二为一),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构成。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方订立购买合同并支付货款,同时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该设备享有使用权。在租赁期满时,设备可以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留购、续租或者退回出租方。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资金运动与物资运动相结合的形式;二是租赁公司兼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和贸易机构(提供设备)的双重职能;三是具有三方当事人,并且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四是租金采用分期归流形式;五是租赁合同具有不可解约性。

  融资租赁促进金融工具多样化,刺激有效金融需求,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有以下功能:一是融资与投资基本功能。融资租赁产生之初主要是作为一种融资方式,特别是为那些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融资。融资租赁是以融物方式进行的融资,融资的便利必然会带来投资的扩大,这一方面表现在承租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扩大设备投资,另一方面也说明社会资金可以顺利地进入投资领域,社会资产得到了有效的配置。这两项功能使融资租赁在投、融资领域具备了其他融资形式所没有的特殊作用,成为推动租赁业发展的基本因素;二是产品促销扩展功能。融资租赁既是融资活动,也是销售的过程,在许多国家生产企业已成为主要的租赁机构。企业介入租赁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配套服务,比如技术人员培训、设备维修保养等,这种服务吸引了许多并不缺乏资金的客户,使租赁市场不断扩大;三是资产管理附属功能。资产管理功能建立在不断创新的租赁业务基础上,可以通过售后回租,实现资产转换,使企业固定资产变现,减少固定资产占用,提高企业收益率,也可以使承租人更有效地使用设备,减少设备闲置浪费。资产管理功能使融资租赁突破了单一融资功能的局限,极大地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