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6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因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偿还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设备款,由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540万元),以及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回购担保协议》。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6月4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偿还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设备款,由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4日签订了《回购担保协议》。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540万元,期限为3年。本次担保有反担保措施。
本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昊华公司”)
注册地址:寿光市侯镇项目区新海路以北大地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王克强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半钢子午线轮胎;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橡胶制品、全钢子午线轮胎、工程车轮胎、农用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轻卡汽车轮胎、轮胎原材料等。
公司成立于2011年,截止到2012年4月末公司尚未投产,截至2011年末公司总资产20903.51万元,净资产20000万元,总负债903.51万元,资产负债率4.32%;截至2012年4月末,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总资产25108.17万元,净资产20000万元,总负债5108.17万元,资产负债率20.34%。
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回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融资公司与昊华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承担回购担保。回购价格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支付的已到期租金及未到期本金之和。
该项目若发生回购,第一年末回购价格为2808万元,第二年回购价格为1078万元,第三年末回购价格为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星橡塑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双星橡机开拓市场,拓展多种营销模式,适应市场需求,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对担保事项风险判断
①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被担保方已支付了30%的预付款;
②被担保方设备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所有;
③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我公司与第三方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潍坊市金盾轮胎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王克强、隋菲菲、王绍成、郑冠英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潍坊市金盾轮胎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王克强、隋菲菲、王绍成、郑冠英对本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潍坊市金盾轮胎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王克强、隋菲菲、王绍成、郑冠英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上述安排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3、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同意因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偿还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设备款,由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540万元),以及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回购担保协议》。
五、累计提供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山东德瑞宝担保12773.56万元,为东营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担保9190万元,为山东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担保8142万元,本次为山东沃森橡胶有限公司担保1848万元,本次为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担保454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部额36493.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5%,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星橡塑机械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双星橡塑机械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内容,同意上述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本公司与融资公司《回购担保协议》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