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用其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招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融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57%,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招银租赁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用其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招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
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4、所在地:福建省福安市
5、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149092992.29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3 年共 12 期。
2、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标的物: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账面净值14909.3万元。 4、租赁利率: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下浮10%(浮动利率制)。
5、租赁保证金: 保证金1000万元(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起租日前一次性收取)。
6、租赁手续费 270 万元,起租日前一次性支付。
7、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第二月对应日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期付租金9165857.82元。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招银租赁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全部设备所有权以名义价格1万元人民币转移回本公司。
9、租赁担保:本次融资租赁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并代偿租金。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发电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