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天津正在探索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投入新模式,并加快出台支持银行、保险、风险投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您能否透露一下这些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张勇勤:首先,我们允许项目承担单位运用项目经费中财政资金购买先进适用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期权。探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或由此形成的资产,量化为主要研发和管理人员的股权,项目经费仍由项目承担企业作为研发经费使用的模式;其次,积极推动科研设备融资租赁发展。研究制定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政策,设立科技融资租赁公司或引导融资租赁机构创新并积极开展科技融资租赁新业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的设备购置费,允许用于科研设备融资租赁,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和浪费,保持科学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再次,积极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于向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的损失,经认定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同时我们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力度,制定周转金实施办法,并研究制定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