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承租方与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3.8亿元。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国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国银租赁,融资总金额3.8亿元。国银租赁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租期5年,公司在租赁期内向国银租赁按期支付租金,继续保持本公司对上述资产的管理权与运营权,至期满时以100元人民币价格购回资产所有权。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50-52楼
  3、法定代表人: 王翀
  4、关联关系:国银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热电厂、供热公司、供电公司所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新疆石河子市
  5、资产价值:截止到2011 年12 月31 日,资产账面净值:人民币609,767,201.32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西热电厂、供热公司、供电公司所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详见附表)
  2、融资金额:3.8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5 年,即2012 年至2017 年
  5、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三至五年)上浮20%。
  6、租金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租赁期共划分为【20】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每【三】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期,每个租金支付期对应的租金支付日为该租金支付期末月的18日,最后一期租金在租期结束之日支付。双方【按季等额本金后付】的方式确定每个租金支付期的租金金额,租金以人民币计付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利用现有资产进行融资,扩大了融资途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 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六、批准权限
  本次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