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承租方与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3.8亿元。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国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国银租赁,融资总金额3.8亿元。国银租赁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租期5年,公司在租赁期内向国银租赁按期支付租金,继续保持本公司对上述资产的管理权与运营权,至期满时以100元人民币价格购回资产所有权。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50-52楼 3、法定代表人: 王翀 4、关联关系:国银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热电厂、供热公司、供电公司所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新疆石河子市 5、资产价值:截止到2011 年12 月31 日,资产账面净值:人民币609,767,201.32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西热电厂、供热公司、供电公司所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详见附表) 2、融资金额:3.8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5 年,即2012 年至2017 年 5、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三至五年)上浮20%。 6、租金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租赁期共划分为【20】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每【三】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期,每个租金支付期对应的租金支付日为该租金支付期末月的18日,最后一期租金在租期结束之日支付。双方【按季等额本金后付】的方式确定每个租金支付期的租金金额,租金以人民币计付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利用现有资产进行融资,扩大了融资途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 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六、批准权限 本次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