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公司” )拟用机器设备及与设备配套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售后租回”方式向华远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融资期限 5 年。

华远租赁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融资总额为 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华远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北京万达广场 B 座写字楼 18 层 01-02 单元

法人代表人:姜文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各种生产设备、配套设备、通迅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附带技术的租赁、融资租赁;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与设备配套的建筑物、构筑物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泸州市合江县榕山

5、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原值 831,560,277.66 元

累计折旧 59,9357,792.74  减值准备 49,600   固定资产净额 232,152,884.92

6、资产评估值:373,203,533.77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60 个月

2、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标的物: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与设备配套的建筑物、构筑物账面净值23,215.29 万元

4、租赁利率:借款综合利率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 20%

5、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2000 万元

6、租赁手续费:租赁本金金额×0.3%×租赁本金的实际存续天数/360,手续费包含于每期租赁利息中

7、租金及支付方式:每一期租金收入=上期租赁本金余额×当期利率×资金实际占用天数/360 天+当期租赁本金(壹仟万元整),租金每 3 个月支付一次(3 月 21 日、6月 21 日、9 月 21 日、12 月 21 日),共付 20 次,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为租赁到期日。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华远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全部租赁物所有权以名义价格壹元整人民币转移回天华公司

9、租赁担保: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天华公司对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的 4 亿元股权投资作质押。

10、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融资,开辟了公司多元化和多渠道现代化融资的方式,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调整长短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