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0 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2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年度第 4 次会议。
《关于公司再次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近几年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招银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筹措部分资金,以缓解自有资 金短缺的压力。
经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商,公司通过在法律上将金竹 山扩建一期和二期火力发电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招银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然后再回租经营,达到盘活存量资产,换取当期现金 流入的目的。
1.租赁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2.租赁期限:3 年。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末支付租金,等额本息法计算 租金,共 12 期。
4.租赁利率:按央行 1-3 年期贷款利率(随央行贷款利率变 动而变动)下浮 20%。今后在国家调整利率时,在调整日的第 二个租金支付期同步调整租赁利率。
5.预付租金:租赁金额的 1%,即 500 万元,用于冲抵最后 一期租金。
6.税费:按国家有关税收制度执行。
7.租赁手续费:租赁金额的 3.1%,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一 次性支付。
8.名义货价:租期结束后,公司以 1 元的名义价格留购设备。 留购设备后,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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