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为满足在生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项融资期限为3年,租赁年利率为7.5%,租金计算方式为等额年金法,租金每月一次、期末支付,共支付36期,每期租金71.5万元;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103.5万元,在融资双方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物件是二公司12台(套)原值2334万元的施工设备,租赁期满二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二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