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国开行山东分行副行长于丕涛、国银租赁公司党委书记覃孟征,中国重汽集团总经理蔡东出席会议,国开行山东分行副行长朱雪松主持会议。国开行山东分行副行长于丕涛与中国重汽副总经理刘伟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银租赁租赁一部总经理刘小舟、中国重汽副总经理于有德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商用车租赁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开行山东分行与中国重汽将建立高层联席会议机制,确定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安排,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国开行将在流动资金及基本建设项目贷款、境内外股权投资、境外融资、投资银行、债券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信息服务咨询等方面与中国重汽开展合作。国开行将凭借其专业优势在前期调研、课题研究、编制论证等各个阶段支持中国重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旗下控股子公司为中国重汽提供 “投、贷、债、租、证”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根据《商用车租赁业务战略合作协议》,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利用其在金融及资金方面的优势,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为中国重汽各子公司的产品销售回款提供配套服务。双方将按照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金融租赁及汽车生产销售方面的优势,共同拓展国内市场,以提高各自在融资租赁和汽车销售市场的占有率。

  据了解,国开行作为我国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国家开发银行控股,是我国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是中国重型汽车产量最大的企业。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三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支持中国重汽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中国重型汽车产业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