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额1.5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23,525,583.96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42,161,906.04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19,641,941.35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16,872,544.15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12,708,579.57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11,298,582.43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11,145,179.64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7,017,825.53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同意将客运车辆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由本公司与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二年,金额为5,627,857.33元的车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为1.5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事宜,待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