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政府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今后,双方将按照“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强化战略合作、优势互补,将着力在航空公司、临空产业园、产业基金、融资租赁、金融机构、旅游文化、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设立总部基地等八个方面上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发起组建福州航空公司,推动“福州航空”完成设立审批及开航后的航线审批;将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福州市的机场、造船和航运等相关产业;在船政文化、旅游度假区以及高级酒店、高端商务地产等文化旅游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在发起或设立金融机构以及基础设施融资租赁等方面开展合作;在马尾新城、中央商务区等城市建设领域,以及江阴工业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等产业发展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海航集团注册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区域总部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