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和报纸频频对庞大集团进行报道,归纳起来主要在三个方面:1、涉嫌空白合同诈骗;2、集团负债率高;3、上市募集资金和发债资金107亿消耗快,涉嫌投资房地产。对于第三点笔者不想过多探讨,因为该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发债说明书都会说明募集资金用途,属于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监管督导问题,本文重点主要是针对前两点谈谈个人看法。
   通读各篇报道会发现前两点的交集是融资租赁。庞大集团作为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为了促进销售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满足市场需求首先值得肯定。国内重卡用户呈现小、散、乱三个特点。“小”指基本上单一用户单次购车数量小,60~70%就是买一台、金额小几万到几十万元;“散”主要指用户地域分布广,不集中;“乱”指管理乱,国内各部门多头管理、用户自己管理不规范。由于重卡是动产,所以国内银行基本不对重卡提供按揭、消费信贷支持。另一方面我国重卡近两年销售量在百万台规模,其中90%又需要融资服务,而买重卡的用户又基本是个人,资产和担保能力不强,那么这么几千亿的一个融资需求如何来满足呢?
     作为一个业内从业者,我们曾经做过调查,概括起来大致有四条主途径:1、民间借贷;2、通过物流公司、车队等挂靠公司垫资、担保;3、信用社走农贷;4、融资租赁。依据新闻报道庞大集团现阶段采用就是第四种方式——融资租赁。鉴于融资租赁已是成熟商业模式,庞大集团乐业租赁公司在实际运作中合同内容应该没有大问题,但在具体操作中或难免有瑕疵,比如具体工作人员没有按流程或公司规定办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融资租赁引入我国差不多30年的历史,但真正发展却是近5、6年的事,再加上合同文本内容复杂、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所以对于广大重卡用户(承租人)而言理解起来存有一定难度,这也是一个事实,所以出现报道中现象也就成为可能。
    另一个焦点问题是报道引用某银行人士观点,即庞大集团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风险比银行按揭大,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商榷的观点。首先银行基本就不开展或少量参与此类按揭业务,也就是说连可比对行不强,无法合理进行风险大小比较;其次、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银行按揭实际上面对的风险种类是一样的,比如操作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还有就是整个经济的系统风险,即不存在银行按揭风险就会比融资租赁小或大的命题,而是如何设计产品,在实际运营中如何做到识别、评估、管理、处置风险的核心能力及内控体系建设,也就是说企业要正视问题,但社会切不可因噎废食。
     的确,对于融资租赁企业而言还有一个绕不过的坎,这也是各类报道中对庞大集团高负债率的担心。假定庞大集团的高负债率是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导致,那么是可以理解的。国内的融资租赁企业按批准机构分类分为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及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后者有比较完备的监管法规。由于融资租赁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对资金需求量大,所以对于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不能以通常的工商企业标准来评判其资产负债表,而是要参照银监会标准更为妥当,即关注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但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对这类企业做到,所以势必导致相关企业高资产负债率,进而影响企业融资数量、来源和资金成本,制约企业业务规模,这与当前国家提倡的拉动内需、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相悖。
     通过这些报道,我们更希望看到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1、建议央行加快建立和完善租赁物登记平台的建设并对各类型租赁公司开放;2、针对商用车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对各类型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车辆完全开放抵押登记或限制车辆过户,防范恶意侵权,为更多守法用户保驾护航;3、建议设立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机构,出台相关法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其融资渠道和合适的融资杠杆,使其成为金融机构的有力补充,增强经济活力。


作者简介:目前在深圳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做管理工作,超过7年的商用车融资租赁行业工作经历,欢迎有兴趣的人士加入讨论,共同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联系方式yangchengp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