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财务公司的创新中还有一种创新,可以被统称为“外延式”创新的模式,这种创新方向也值得探讨。

  理论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应该是“内部钱内部用”。所谓“外延式”创新的模式主要是指财务公司在资金运用上突破了“内部用”的传统,将资金的运用范围突破了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运用到企业集团或者是成员单位的下游企业、甚至是销售对象上。比较典型的有两种模式:其一是财务公司的产业链金融;其二是融资租赁模式在财务公司中的运用。

  有信息表明,目前一些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中采用了产业链金融和融资租赁模式帮助企业进行产品销售。其主要方式是,以集中到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作为贷款,向企业集团或是其成员单位的销售渠道商、大型公司客户,甚至是个人客户进行贷款,帮助客户解决资金问题,促进企业产品的销售。在融资租赁模式中,财务公司将融资租赁业务引入财务公司业务,以租赁模式帮助企业进行产品销售。目前许多汽车、工程机械类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中,很多采用了这样的模式。

  严格地说,这种业务模式突破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内部钱内部用”的规矩,但是它在促进企业产品销售方面的确行之有效,也符合政策要求。不仅如此,因为企业对于行业的了解更深入,对于下游企业的监控更便利,因此无论是采用产业链金融模式,还是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相对于银行和一些三方租赁公司,在对于风险的掌控上财务公司更有优势。

但是将企业集团的资金运用到外部,其风险程度毕竟不同于资金在内部的使用。因此,在这一类业务上,尽管财务公司更有优势,但是,在业务创新和开展的目的上,将此类业务当做服务还是将其视为盈利模式,在此类业务的创新演变及操作中的控制上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其创新的关键还是在于其目的究竟是在服务上还是在盈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