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挖掘机的生意好做,2010年3月,横县人来先生通过融资租赁的模式,计划用3年时间分期付120多万元租赁购买一台挖掘机。在分期还融资款过程中,因拖欠10多万元,造成挖掘机被拖走拍卖。10月22日,来先生找到销售方讨说法。然而,根据合同约定,由于来先生拖欠在先,已属于违约,造成此前投入的90多万元租金打了水漂。
10月22日,在南宁市星光大道嘉恒工程机械市场里,来先生和几位朋友在深圳市美鹏机械设备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美鹏公司)前拉起横幅讨说法。
来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3月10日,他通过深圳美鹏南宁分公司,以融资租赁模式向日立建机租赁(中国)公司承租了一台日立挖掘机从事建筑工程活动,挖掘机的合同价为120多万元。双方约定3年内分36期支付融资款,届时租赁公司将以价格400元的留购款,将这台挖掘机出售给来先生,同时将挖掘机的所有权转移给来先生。
“在合同签订的这两年多来,我已经支付了90多万元融资租金款,但因天气不好,造成开工不正常,有两三个月没能按时交上融资款,没想到今年6月,挖掘机就被美鹏公司扣走了。”来先生说,为了能把挖掘机要回来,来先生东拼西凑了一些钱,但美鹏公司却说一定要交够10多万元的尾款。来先生要求宽限些时间,不料对方在没有告知他的情况下,私自拍卖了这台挖掘机。
深圳美鹏南宁分公司销售部梁经理表示,来先生是通过向经销商日立建机租赁(中国)公司融资租赁的挖掘机,美鹏公司属于销售方。但今年以来,来先生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已经构成了违约,为此销售方花费了大量人力将这台挖掘机寻回再进行封存,之后由经销商将其拍卖。
对于来先生所说的没有及时告知之事,梁经理拿出了一份该公司刊登在今年7月2日媒体上的公告:限承租人在今年7月15日前履行支付逾期租金及违约金等债务,否则将解除双方签定的融资租赁合同,并对租赁物进行处置。同时,也将此公告用挂号信的方式寄到了来先生的户口所在地,但因来先生并不在家,挂号信被退回。
广西一家律所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购买挖掘机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大多数都是个人。当接到工程较多时,承租人能每月支付租金且有盈利。但当经济形势不太好时,这些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挖掘机使用权的个人,就会难以按时交租金。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如承租人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到期款项的,出租人可以将承租物变卖或拍卖。尽管两年多来,来先生花费90多万元的租金,但仍欠10多万元尾款,挖掘机的产权仍不是来先生的,因此出租方可以处置这台挖掘机。因此,在融资租赁挖掘机时,一定要考虑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