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姜峰、王加林:本院受理龙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戈永波、陈艳红:本院受理龙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吕述祥、郭贤亮:本院受理龙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