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厦门营改增试点将正式启动。昨天上午,厦门市财政局举行处长在线访谈,导报记者从中获悉,目前,厦门各项试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希望企业能认真学习试点政策,用好用足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发展,对于一些企业反映的税负增长问题,厦门将对营改增之后税负增加的企业提供补助。
符合条件融资租赁公司税负超3%即征即退?
问:上海试点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税负超3%即征即退,不知道厦门是不是?
市财政局:根据财税[2011]111号和财税[2012]71号,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