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简述】2012年10月31日公告,龙建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97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四公司向远东公司融资 97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3 年。
【公告点评】为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四公司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 970 万元,签订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期限为 3 年,租赁年利率为 7.5%,租金计算方式为不等额年金法,租金分 32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第三个月支付,第二期租金于起租后第六个月支付,第三期至第三十二期租金按月支付;远东公司收取 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是 43.65 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物件是四公司 8 台(套)原值 976.40 万元施工设备,租赁期满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四公司。公司拟为四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 100%股权,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90,089.99 万元、负债为 78,509.34 万元、净资产为 11,580.65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392.17 万元,净利润 1,245.54 万元。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1,367.83 万元,净利润-185.4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