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阴中企誉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编号:2012-31)。江阴中企誉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拟通过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人民币0.95亿元,年利率11%,期限3年,以江阴中企誉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澄土国用(2011)第4021号土地进行第二顺位抵押,同时公司拟向该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0.9亿元。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