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3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 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专项额度国内保理买方额度”人民币 2 亿元,合作租赁公司为华夏银行总行认可的金融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五年(可提前偿还),融资成本等条件以具体合同文本为准。该业务采用华厦银行售后回租的银租通产品模式,标的物为公司及属其下子公司账面净值不低于2 亿元的固定资产。同意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业务,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