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航宣布,其间接附属公司山东新船与民生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合约,据此,山东新船同意以1.4亿人民币(1.73亿港元)向民生租赁出售船坞;及以1.55亿人民币(1.91亿港元)从民生租赁租赁船坞,为期36个月,包括以年利率6.4575厘计算之利息,每3个月支付。

  根据融资租赁安排将出售及其后出租予山东新船之船坞,包括装载量为10万吨之造船码头及装载量为10万吨之修船码头。

  深圳中航指,考虑到山东新船日益增加之资本需求及获取银行贷款之困难,融资租赁安排

  将能够以相对低廉之成本满足其资本需求,并有利于山东新船之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