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为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洁柔”)拟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一)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关联关系:招银租赁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承租人: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勒冲围、大冲口围(3#深加工车间)
法定代表人:邓冠杰
3、交易标的
(1)名称:造纸机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江门洁柔
(4)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
(5)资产价值:租赁设备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账面净值112,431,029.47元
(二)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额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
(2)租赁期限:租赁设备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6个月
(3)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4)租赁手续费:人民币272万元
(5)租赁保证金:人民币320万元
(6)租赁支付方式:等额期末
(7)每期租金间隔:按季
(7)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交招银租赁所有
(8)担保方式:由公司为本合同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12.9.30)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8,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时,或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出租人所负有的全部偿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五、此次融资担保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签署此次融资担保事项的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六、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公司实际已对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7.03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3.86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