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京福高速德齐北段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公司2011年以京福高速德齐北段[K28+000]到[K43+000]段的路面资产及地上设施进行融资租赁项目,目前合同已终止,相关固定资产已经购回,收费权质押已撤销。
为确保近期项目资金需求,会议决定:公司与中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将上述资产继续进行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4亿元, 项目租赁期间为5年,融资银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司在租赁期内按期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公司对该路段的管理权与运营权,至期满时以1元价格购回资产所有权。承租期间,标的资产的收费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以担保租金还款来源。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