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新煤业”)与农行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租赁”)进行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二)农行租赁与豫新煤业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豫新煤业与农行租赁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农行租赁回购豫新煤业现有总额为1亿元的机器设备,包括煤机设备、开采设备等租赁物,出租给豫新煤业使用,豫新煤业按期支付租金。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1元人民币,期限5年,利率为3-5年期基准利率,即6.4%,租赁保证金为 10%,手续费每年0.6%,期初一次性收取。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农行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琨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18号5-6层

经营范围:新购设备融资和经营租赁、售后回租、转租赁、联合租赁,应收租金转让和经济咨询等。

豫新煤业与农行租赁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融资租赁由豫新煤业作为承租人主体,以豫新煤业现在有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作为租赁物。具体即豫新煤业将目前现有的总额为1亿元的机器设备,包括煤机设备、开采设备、储运设备等作为租赁物,由豫新煤业将上述设备卖给农银租赁,然后回租使用,租期结束后,豫新煤业取得设备所有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 5年;

(二)租赁方式: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资产供货人或出卖人的选择,向供货人购买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交易形式;

(三)租赁标的物:煤机设备、开采设备、储运设备等;

(四)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3-5年期基准利率,即6.4%;

(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10%;

(六)租赁手续费每年0.6%,期初一次性收取;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租金,共20期;

(八)租赁设备所属权:租期结束后,豫新煤业取得设备所有权。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月租金588.22万元,公司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豫新煤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豫新煤业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设备融资租赁项目建议书》。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