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安”) 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融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融资期限 36 个月。本公司为青海国安与招银金融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碳酸锂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2 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即青海国安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招银金融公司,同时再与招银金融公司就该租赁物签订回租合同,租赁合同期内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招银金融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6 个月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为其提供担保。
2、青海国安主要从事资源开发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3、本公司持有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4、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青海国安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扩展了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21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44%;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一日